
云藥監注函〔2020〕14
各州、市場監督管理局,省局相關處室、省藥品評價中心:
為加強化妝品安全科普宣傳工作,引導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,有效提升公眾對化妝品安全的認知水平,按照《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全國化妝品安全科普宣傳周活動的通知》(藥監綜妝〔2020〕40)要求,省局定于2020年5月下旬在全省組織開展化妝品安全科普宣傳周活動(以下簡稱科普宣傳周)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科普宣傳周主題和時間
科普宣傳周定于2020年5月20日—26日,主題為“安全用妝,伴您同行”。
宣傳周標識設計體現“人文、美麗、傳播”理念,將象征美的蝴蝶意象與象征化妝品的意象進行藝術性結合(見附件1)。
二、科普宣傳重點
科普宣傳周將重點圍繞以下兩方面組織開展活動:
(一)提高消費者安全用妝意識。普及化妝品安全使用相關知識,糾正化妝品使用誤區,引導消費者正確認識化妝品功效以及科普購買化妝品的注意事項。
(二)引導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。引導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提高法律意識、責任意識和生產質量管理意識,督促企業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,進一步規范化妝品生產經營行為,促進化妝品行業健康發展。
三、主要活動
本屆科普宣傳周活動采用線上活動為主、線下為輔,省局、州市局聯動的形式,充分利用網絡技術、大眾流量平臺,充分調動行業協會、專家、媒體等多方力量參與化妝品安全科普宣傳工作。
(一)省局主辦的活動。充分利用網絡技術和流量平臺,開啟科普宣傳周首日宣傳活動、化妝品公益進社區活動、召開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安全培訓與研討會、組織參與第二屆“化妝品安全網絡知識競賽”、組織“5?25愛膚日”專家講座活動等(見附件2)。
(二)各州(市)局主辦的活動。各州(市)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,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宣傳活動,鼓勵創新活動形式、豐富活動內容。建議以線上活動為主,視情況配合舉辦相關線下活動。
四、有關要求
(一)加強統籌協調。全省應按照統一要求,在統一的時間段、使用統一的科普宣傳周標識、圍繞統一的科普宣傳周主題開展宣傳活動。各州(市)局應結合本地實際,制定本州(市)的科普宣傳周活動方案。同時,加強科普宣傳周期間相關輿情的監測,及時研判、穩妥發布。
(二)強化科普宣傳材料審核。各州(市)局要加強科普宣傳周期間使用的各類科普宣傳材料的審核把關,保證科普宣傳內容的準確和客觀。省局將向各州(市)局提供2020年科普宣傳周宣傳要點,各地可在宣傳要點中選擇相關的宣傳內容,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宣傳活動。
(三)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。各州(市)局要統籌疫情防控要求和科普工作需要,關注疫情發展形勢,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,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開展相關科普宣傳活動。
(四)嚴格紀律要求。科普宣傳周是藥品監管部門服務公眾的重要活動,是塑造監管部門形象的重要舉措,各地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八項規定精神,厲行勤儉節約,嚴禁鋪張浪費,力戒。科普宣傳周期間舉辦各類活動均不收取費用,以保證活動的公益性。
五、其他事項
(一)各州(市)局要做好科普宣傳周活動的資料收集和總結工作,并于6月5日前將科普宣傳周工作總結報送至省藥品評價中心,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。
(二)為做好溝通聯絡工作,省局已建立“云南省化妝品科普宣傳周工作交流”微信群,請各州(市)局聯絡人員及時掃碼加入群內,確保科普宣傳工作溝通順暢。
(三)請掃描以下二維碼加入微信群
聯系人:省局藥化注冊處,石洪凡,
省藥品評價中心,殷園園,
附件:1.全國化妝品安全科普宣傳周標識.docx
2.2020年全省化妝品安全科普宣傳周活動方案.docx
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
2020年4月28日
(此件公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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